在城区,不少沿街商铺私自在店外设置水龙头,甚至还砌砖搭建水槽,直接将洗菜、洗碗等工作移至店外,排放的污水不仅污染了市容环境,私设在店外的水龙头也侵占了城市公共道路,影响了市容市貌。
针对这一乱象,县城市管理局积极作为,集中拆除城区商家店外私设水龙头。一是通过向私设水龙头的商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劝导商家自行整改。
▼
二是针对消极不整改的商家,我局组织专业人员分片区予以拆除,保障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是加大后续巡查力度,防止拆除后再次复装,巩固整治成果。
本期编辑:安震宇
秀山县城市管理领域扫黑除恶举报途径:
● 举报信箱:秀山县乌杨街道191号行政事业大厦三楼县城市管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409900)
● 举报电话:76662028、76672587
● 举报邮箱:15053387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