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蔬菜批发经营户及蔬果流动摊贩: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品质提升工作部署和县领导现场调研指示精神,不断改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城区内集贸批发市场混乱、集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环境脏乱差、经营扰民、交通堵塞等现象,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对城区内集贸批发市场及周边进行集中整治和搬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搬迁范围
十字街街面沿线及西街临时果蔬批发市场内无证经营、私搭乱建、露天非法占道摆摊的经营业主(经营水果、肉类产品、蔬菜、茶叶、谷类、豆类、薯类、油料作物、蛋类产品、水产动物产品等)。
二、整治搬迁时间及地点
三、整治要求
一是对所有占道经营的农副产品经营户,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后,相关职能部门将对十字街菜市场及周边进行现场整治清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露天占道摆摊经营活动,违者依法取缔。二是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一律停放在规定区域内。三是有门店的经营者不能将商品或其它物品放置在店外,做到店内经营,齐门经商。
各经营户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整治搬迁工作。迁入华南果蔬农产品交易市场后,自觉服从有关部门的管理,依法依规经营。对不按时搬迁,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经营者,有关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恶意阻挠或暴力抗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19年8月30日
本期编辑:安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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