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实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零目标,按照市城市管理局和县安委办的统一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制订监督检查计划,计划要求:一是落实安全管理全员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必须达到单位在册人员的70%以上,每人每周不少于1天执法检查;二是落实工作重点。监督检查分为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以重点检查为主,重点检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三是严格落实监督检查颁次。局安全监督科要做好监督指导,每月抽查化粪池5%以上、下水管道5个点以上、游乐场1次以上、市政设施1条路以上、照明设施1条路以上、园林苗木1条路以上、城市公园1个以上,要求业务科室对城市桥梁每两年抽检1次,并及时收集汇总科室上报相关情况,按月下发1次安全工作情况通报。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完成1次以上监督检查,分管安全领导每月4次以上,其他分管领导至少完 成2次以上,并做好检查记录;科室、队、所每月组织4次以上监督检查,均按要求做好检查记录、隐患台帐,并保存相关图片,特别是隐患整改前后图片,形成管理闭环,切实确保城市运行安全。